【转发】关于开展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和服务商供需对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济宁高新区经济运行局,太白湖新区经发局,济宁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各试点企业,各服务商:
前期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数字化服务商遴选工作和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填报工作,为进一步推动试点企业高质量完成数字化转型目标任务,现组织开展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和服务商供需对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业选择服务商
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通知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名录内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于1月15日9:00后,登录济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iningsme.cn,以下简称“平台”),通过企业中心或浮动弹窗查看“济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手册”,根据企业实际需求选择意向服务商,点击确认后平台自动向选定的服务商发送合作意向需求(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二)双方供需对接
服务商根据平台推送的合作意向需求,与试点企业沟通对接,明确合作模式和服务内容等,双方最终确认达成合作后,须再次通过平台完成双方合作确认。
(三)试点企业转型方案制定
试点企业与选定的服务商完成合作确认后,需围绕企业数字化等级提升目标及数字化转型需求,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数字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明确项目建设目标(包含降本增效、问题难点解决和提升后数字化水平等级等)、主要任务、实施步骤、预期成效、投资预算、时间节点等核心要素,确保方案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制定完成后,由试点企业通过平台完成提交。
(四)智库审核
市工信局将组织第三方智库服务机构,对各试点企业提报的数字化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方案,企业可按照方案规划开展项目实施工作;审核未通过的,将反馈修改意见,试点企业需联合服务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订并重新提报。
二、相关要求
(一)各试点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接协调,于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31日完成服务商对接及方案制定提报等各项任务。
(二)服务商应积极配合试点企业开展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共同研究制定转型方案并推进实施方案的完善与落地。服务商在未收到平台推送合作意向需求前,不得与企业主动对接,对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将取消服务商资格。
(三)前期平台仅开放服务商选择和供需对接阶段功能,后续将开通方案提报功能。如遇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平台技术人员联系。
济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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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川数科新闻中心